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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金凤 1999年当地政保科去我工作单位,非法提审我。我当时理智不清醒,在当地政保科预先写的破坏大法的材料上按了手印,事后我很后悔。特此声明,在我不清醒的状态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作废。从今以后坚定的维护大法,真修,实修,在证实法中,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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