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王金凤

    1999年当地政保科去我工作单位,非法提审我。我当时理智不清醒,在当地政保科预先写的破坏大法的材料上按了手印,事后我很后悔。特此声明,在我不清醒的状态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作废。从今以后坚定的维护大法,真修,实修,在证实法中,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