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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华 我今年42岁,由于学法不深,2003年两次在邪恶高压下被迫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写了所谓的“揭批书”,“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在高压下所写、所说,全部声明作废。从此以后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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