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贾敏志 委主任领派出所的人来到我家叫我写“保证书”,当时违心的做了口头协议,说“不炼了”。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