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芬 我以前被迫签字和做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一律作废。以后坚修大法,永不动摇,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