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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利民 我曾替亲人写过、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知道大法好,以后我要理解、支持,现在我明白了一切,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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