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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利娟、刘虹玉、刘成浩、朱光 声明 我们是1996年得法的小弟子,修炼后身心受益。99年7·20在江氏集团的高压迫害下,学校组织“批判”法轮功,强化洗脑,我们被迫放弃了修炼,说出、做出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907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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