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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上录

    我于98年得大法,99年7.20的早晨去公园炼功,得知前一天晚上有不少学员被抓,并禁止学员再到公园炼功,为了声援被抓学员和争取合法的炼功环境,我自愿参加了去市政府上访的行列,为此我和同去的学员被集体关押了一整天,并当场填写了履历表。此后派出所经常骚扰,并强行写了“悔过书”。现在认识到在派出所威逼下的所说、所作所为是非法的,因此我严正声明:在威逼下的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精進不止,学好大法,时时用宇宙特性“真、善、忍”来衡量一切,不辜负师父的浩荡佛恩,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90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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