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高振芳

    我是99年3月份得法。99年大法受到迫害时,我在居委会和派出所是挂号的,所以多次在居委会和派出所的威逼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说“自己不炼了”,并签了名和按了手印。这都是自己没修炼好,心性没上去,学法不深造成的,叫邪恶钻了空子。自己感到很痛心,对不起师父的教导,自己反复学习老师的新经文和并与同修交流,认识到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大法,学好法,提高心性,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跟师父走回归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90779.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