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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奚亚芝

    我2000年7月30日進京证实法,被抓,后来返回当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放人时必须写“保证书”,否则是不会放的,当时回家心切,就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等回来后在家学法并与同修交流中,意识到写“保证”是不对的,是承认旧势力的安排了,大法弟子应该走师父给安排好的路。我严正声明我写过的所谓“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90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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