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孟杰 我于98年得法。99年7.20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证实大法认识不清,虽有过证实大法的行动,但只是消极的承受邪恶的迫害。在迫害中又存在怕心和执著于常人心,因此违心的写了对不起大法的话。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紧随师父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9077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