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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田孟杰

    我于98年得法。99年7.20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证实大法认识不清,虽有过证实大法的行动,但只是消极的承受邪恶的迫害。在迫害中又存在怕心和执著于常人心,因此违心的写了对不起大法的话。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紧随师父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90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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