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荣
我以前所说的和别人替写的对大法不利的,不象修炼人的作法,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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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9/11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