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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谭素明

    我得大法后,因学法不深,在前不久被当地“610”和派出所的恶警非法抄家,抄走了我的大法书。在邪恶的高压下,强迫我说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话,并强迫我签字。我很痛心,后悔!现在,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言行及签字一律作废。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90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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