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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肖淑芳 2004年,在拘留所写的“保证书”不是我内心想的,是被迫写的,我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我宣布以前做的一切有损大法的事一律作废。我将坚定不移的跟随师父走大法修炼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907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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