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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罗长华

    2004年8月12日早上8点多去菜场买菜的路上,被县610镇党委副镇长还有当地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共有二十几名强行把我连拉带拖架上一辆黑色面包车,一直送往市洗脑班,在他们的伪善欺骗下,在我神志不清的时候,违心的写了“六书”。并且(一)、强行给单人照相和集体照相;(二)、逼我在揭批会上公开揭批;(三)、制作揭批法轮功的光碟。还有他们每天强行逼我们写心得体会,说的都是违背良心、违背大法的话,说了、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说、绝对不能做的事,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自己,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给师父抹了黑。现在特此严正声明:1、我在洗脑班所写的和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2、在今天以前我所说、所写、所做以及上面说的所有照片和制作的光碟不符合法轮大法法理的一切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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