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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小平

    我38岁。于98年10月有幸得法,我从内心深处感到法轮大法好,这部法就是我等待已久的,也就是我要的。可是1999年7月20日以后,江氏集团疯狂镇压法轮功,诬陷诽谤伟大的师尊。7月25日乡镇负责人要求我们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问他是写真实的吗?真实的就是师尊好,大法好。…僵持了很久,负责人求我说:“你就随便写几句算了”。因我学法不深,认为写归写,做归做,法我是一定要学的,就这一念之差就写了违心的“保证”。 2000年12日22日,我上完课放学后,当地派出所所长把我骗到洗脑班。有30多人,第二天,我们10多人开始绝食,要求放我们回家。(因没在法上悟,绝食没有成功)10天后“610”带来了医生给我们打不明药物。当时我想让药打不進去,结果八个人把我按在床上,我拉掉一个针头,他们又上一个针头继续给我注射。因我的心很正,药物在我表皮上,像个水泡泡,等针一退出来,药水和血都流了出来。因为我们坚持修炼,邪恶一直把我们非法关押着。在看守所他们利用从劳教所出来的邪悟者来做洗脑工作。当时人的观念出来了,想早点出去,用人狡猾的一面写个“保证书”,于2001年8月22日放出来,还交了一仟多元的生活费。回到家,我捧着师父的法和后期经文流着眼泪学,知道自己的这一行为将是自己修炼中的最大污点。今天,我严正声明:我过去所写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师尊讲的三件事,放下人心,救度世人,时刻归正自己,决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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