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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玉珍

    我93年得法。当初由于悟性太差,乱听气功报告,走了不少弯路。只知道法轮功好,却没有精進实修。在99年7.20后对大法的疯狂迫害中,在强大的压力下,才意识到自己是一名大法修炼者,应该有自己的历史使命,重任在肩,后来進京上访,被恶警非法抓捕,劳教一年。劳教期间,别人替我写了所谓的“五书”,因为有怕心,不敢大胆反对,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回来后,没脸见人,自己做了对不起恩师、对不起大法的事,背离了法,后悔莫及,闷在心底。后来同修给我送来恩师的最新经文和传单,慈悲伟大的师父又给了我一次生命,救了我,我感动无比,泪流满面。从此我下定决心跟随师父在正法的路上走到底,精進实修,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我决心坚定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派出所、公安局里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因自己的过错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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