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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何明镜

    99年邪恶迫害大法,乡政府的邪恶追随江邪恶于99年11月到我家逼我写“悔过书”,邪恶们说:“保证不炼了,我们就不管你了”。当时我以为写了就平安了。2002年10月我发真象传单救度世人时,被村妇女主任举报,我被派出所非法关押7天后,邪恶见我不放弃修炼大法,就把我押送到县拘留所拘留15天。2002年11月7日,镇的邪恶之徒全体出动,开了4辆小车到我家抓我,并欺骗家人说是看录像,到镇政府,邪恶就开始毒打我,弟子怕心重,在邪恶的高压强迫下,我违心的骂了师父,向邪恶屈服了,做了对不起师父、大法的事。之后我内心到现在很难过,在此我借明慧网严正声明,以前写错的、骂错的一律作废。今后要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挽回以前的不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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