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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罗得荣

    我现年60岁,1998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前我患有精神病及尿白乳尿等,到处求医看病,花了很多钱,也没有效果,思想上受到压力、精神上受到折磨,给家庭带来了很重的负担。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化很大,有精神了,脸上的颜色也正了,我的病慢慢的好了起来,这是我炼法轮功的结果。在此感谢师父,又给了我一次生命。1999年7.20后,江氏集团在全国范围内進行残酷的镇压,当地公安局威逼我,叫我写所谓的“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炼法轮功了”,我不认字,不会写,公安局工作人员代笔写“保证书”、“悔过书”,我在上面按了手印,在这里特此声明那时我按手印的“保证书”、“悔过书”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返本归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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