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孙济民

    我由于曾是当地的辅导员,在99年7月20日前两天开始被非法拘留7天。由于个人学法不深,理解上出了问题,不知道是邪恶对大法的迫害,为了家庭的安逸,就写了“保证书”,交了师父的绝大部分音像、书籍,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情,自动放弃了修炼。而且对老伴(修炼人)严加看管。为了个人的私心,2002年无情的把她送到了派出所,结果被判三年劳教。当时头脑不理智,把老伴的大法书又烧了。回到家后对找她的大法弟子还产生了敌对情绪。在这几年迷茫的生活中,我被旧观念控制着解脱不出来,听不進同修们的话。老伴一直修炼,师父的新经文也让我看,每天帮我。现在我知道错了,非常后悔,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帮我的同修。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干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多学法炼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