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翟继辉

    99年大法被迫害时,因为我对大法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在后天形成的思想观念下,在镇政府“保证书”上签了字,还上交了《转法轮》和法轮章一枚。虽然我上交时比较痛心,但我还是无知的交上去了。在大法被迫害的这几年中,我学法不但没有精進,而且还掉到常人的名利情中,到今年我和同修联系上后,我看到师父大量的讲法和经文,我又回到大法中修炼。我非常痛悔这几年来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情,在这里我诚心的向师父悔过,同时我声明,在99年7月大法被迫害时所签下的“保证书”是无效的、是错误的。在以后的时间,我将严格按照大法弟子的标准去做,我将放弃所有的执著,在正法中尽我所能,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