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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启福

    我今年67岁。修炼前疾病缠身,生活几乎不能自理,98年得法后,我脱胎换骨,走路一身轻。99年7.20以后,我走上了讲真象、证实大法的路。一次我在马路边上的电杆上喷证实大法的标语,被乡上的邪恶抓住,在被非法拘留15天后,又被乡政府羁押三个月。在长久的迫害羁押中,我违心的向邪恶写了“不到北京上访”等“保证书”。我在旧势力迫害中没做好。为了跟上正法的進程,以前写的“三书”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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