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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学会

    我是1998年得法,由于自己身体不好,经常吃药也不见好,得法后,每天坚持学法炼功,身体就好了。99年7.20后,由于情太重,就没有修炼了。最痛恨的是我丈夫把我所有的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都烧了,这件事我是有罪的,对不起师父。由于不修炼了,身体又不行了,2001年又开始修炼,现在身体已好了。从现在开始,我要放下人心,从新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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