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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清贤 我于99年向本地政府人员口头答应“不修炼法轮功”,说了、做了大法弟子不该说的、做的事。今天声明,在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一切作废。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抓紧救度世人,紧跟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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