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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丽芝 在1999年7月20日镇压法轮功以后,我妹妹在公安局替我签的字和在单位替我签的字全部作废。那是在他们的逼迫下写的,我们都不承认。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908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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