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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洪珍
我修炼法轮大法5年了。99年7月22日之后不长时间,派出所民警到我家索要大法资料,因我家原来是炼功点,没办法我就给了一本《转法轮》、三盘炼功带和一张师父的法像。我一直都非常后悔,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特此声明我所做的都不是真心的,是被迫的,今后一定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0/119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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