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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钟述芳 1999年12月10号上午,我被派出所以参加学习为名骗到派出所。片警逼迫我写“保证不上北京、不与功友接触、不串联”等。在片警软硬兼施的逼迫、欺骗下,加之自己法理上不清,被人情带动,在片警替我写的“保证”上签了字。第二天,我越想越不对。去派出所找片警宣布签名作废,去了几次她都不在。2000年5月20日我在公园被抓后告诉片警1999年12月10日她代我写的“保证”和我签的字全部作废。在此,我严正声明,1999年12月10日片警写的那个“保证”和我签的字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8/909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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