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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潘文君

    99年7月迫害开始时,我由于没有从本质上认清邪恶迫害的实质,在同单位领导的交流中配合邪恶,虽然是所谓的“文字游戏”,但自己对此一直没有清醒的认识。2001年初,直接面对邪恶迫害时,又是人心驱使,在邪恶的“卷宗”上随意的写了几个字,又一次配合邪恶。痛定思痛,现严正声明:我自99年至今,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声明作废。今后只走师父安排的路,严格以法为师,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8/90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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