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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姜红梅

    我于2001年7月8日被非法绑架并送劳教所進行非人的迫害。在被迫害期间,由于承受不住,违心写下了“五书”。回家后,邪恶又接二连三的到家里進行骚扰,由于求安逸配合了邪恶并签字。我郑重声明,在被迫害期间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字迹,全部作废。并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的不足,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8/90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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