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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石淑香 我是96年得法的。99年7月20日后,两次被派出所和镇政府非法绑架到强制洗脑班,在洗脑班和其它场合说了不该说的话,给大法抹了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深感痛悔。特此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8/909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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