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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孔香云

    我自1995年10月得法,身心得到高度净化,知道了宇宙的最高法理“真、善、忍”。2003年3月两会期间,我進京上访,被驻京警察带回,在拘留所非法关押了15天,在校方邪恶势力的迫害下,写了两份“保证书”,由于学法不深,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写下了“不上访、不集体炼功”等的错误“保证”,没有做到坚定的维护法,符合了邪恶的安排。而且对讲真象、发正念、学法炼功都不精進,没有达到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特此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和自己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9/9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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