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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彭绣莲

    2004年9月18日晚上,我们在挂大法条幅证实法时,被恶人举报,当时将我们三人绑架至警暑。由于自己悟性低,学法不深,怕心较大,在面对恶警的审讯中,被迫、违心的说出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情,并在儿子办取保后审时说“今后我妈不再炼法轮功了”的问题上,自己没有明确表态。通过这段时间的思考,认为自己做错了,特此声明那些言行全部作废。决心从根本上彻底否定旧势力,黑手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9/9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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