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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邱孝珍

    99年7.20迫害大法时我在外做生意,之后不几天,当地邪恶把所有大法弟子集中,要求写“不炼功”保证,其他学员不写,就强迫三个年轻学员全部代写(前几年的日子里,我一直不知情),大概在2000年6月份,当地警察把我抓去,强迫我写“不上京”的保证,由于我学法不深,又有某种执著就写了,现悟到无论是别人所写还是自己所写都是违背大法的,所以特严正声明:凡以前所写的一切作废。今后要努力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不动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9/9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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