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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玉贵

    我于96年得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22后,由于放松学法、悟性差,曾在公安税务及工作单位的调查笔录中,在邪恶的威逼下,签下了“以上属实”、“以上基本属实”或口头上说过“没炼”、“不炼”等字样和语句。事后虽感内疚、但严重影响了个人修炼。现严正声明:曾向公安税务及工作单位的签下的“以上属实”、“以上基本属实”或口头上说过“没炼”、“不炼”等字样和语句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9/9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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