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谷庆爱 7.20邪恶开始非法迫害法轮功后,由于自己的怕心和执著,顺从了邪恶把大法书籍和法轮章交出去,并写了、说了“不炼功保证”。现在认识到修炼是严肃的。当时的所作所为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因此我在此要严正声明:在邪恶压力下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多学法,加倍弥补,按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应做好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9/91021.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