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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桂芳

    在99年7.20,邪恶之首江××一手操纵的非法镇压下,我被关押在镇政府610洗脑班。在邪恶的压力下,我被迫违心的写了“悔过书”、“保证书”。通过近期的学法我认识到:我做了一件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洗脑班所说、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永远紧跟师父,多学法,做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9/9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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