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段文华 2000年7月,我与几位同修去北京上访,途中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在看守所,我请人代写了一份“悔过书”。回家后,学校领导叫家属写了“保证书”。2003年10月因印传单再次遭恶警绑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七个月之后,被判“管制两年”后释放。后来国安恶警和校领导叫我家属写了“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悔过书”和“保证书”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0/91066.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