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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文莲

    我在派出所高压下,强逼抄写的“保证书”作废。虽然不是自己发自内心写的,但也是我的不对和过错,更对不起师尊的教导和救度之恩!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后每一步正法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0/91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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