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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余恒芬 我在镇办公室口头承认“不炼法轮功”的话一律作废。在给丈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和洗脑班时)写信中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到底,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大力度讲清真象,救度更多的众生,挽回和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0/91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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