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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丽香 由于只停留在人的感性认识大法,在一九九九年的邪恶压力下,向单位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书,特此严正声明,此“保证书”无效。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堂堂正正的修炼到底,以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0/91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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