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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郑林芬

    在99年底的时候,在邪恶的镇压下,检察院院长不让学法,不让炼功,还让写“保证”。自己不会写,让女儿代写“保证书”当时环境很邪恶,不写就不让老伴上班在家看着我,因他也受到邪恶的欺骗,不让我学法、炼功,学、炼就和我不完事,还说连累了他(因他是党员),全院也只有停止他上班在家看着我。我在他的带动下没有了正念,怕连累别人,把所有的大法书全都交上了,还有师父的经文和法像。法也不学了、功也不炼了,可心里没忘记法,没忘记师父。不学法的那段时间心里很难过,妹妹(功友)也说这么好的法不学太可惜,一次次的鼓励我,还有慈悲的师父一次又一次的点化我,大半年的时间,自己又有了正念,开始学法炼功,又和功友交流,都说我所做的事应该写严正声明。以前没重视,今天才意识到严正声明的重要性。要重新做师父的弟子,就必须按师父说的做,在此我严正声明:从前所写、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都作废。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负自己是大法弟子的称号和来时的洪愿。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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