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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于立国

    2004年3月25日,由于不配合“610”办公室的要求,被“610”办公室押送到市洗脑班,学习两个月。在校期间,多次向工作人员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象,使部分工作人员明白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并表示不再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由于2个月期满,我和另一同修均未接受洗脑,又被邪恶送至省戒毒劳教所继续洗脑。在省戒毒劳教所期间,由于自己学法较少,对工作人员的提问有时无法做出一个完满的回答,影响了讲真象的效果。在到戒毒劳教所一个月时,由于自己没有放下人的执著,有了强烈的人心,没有想到自己是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配合邪恶写了“三书”。回想起来,自己的所为对不起伟大慈悲的师父,对不起同修对我付出的一切,回想自己的修炼路程,让我非常惭愧。通过学法,让我重新找回了自己,发誓从现在起,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郑重声明自己在省戒毒劳教所里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用自己的行动挽回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一个法轮大法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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