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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继武、高宝丽 我们在99年7.20事件后,夫妻双双被胁迫到派出所询问修炼之事,由派出所警员提问并记录。对诬蔑大法和诽谤师父的言论,我们都否认与抵制了,最后他们将记录交给我看,并要我们签名。我见所录没有错误,就签了名,无意中配合了邪恶,特声明此次我俩签名全部作废。另外我不在家时,民警上门要求我妻子在他们写印好的“不许炼功”等诬蔑大法的单子上签字,并代我签字。过后,我都严肃的告诉她不能签字,也不能代替我签字,这样做是错误的。在此,也特此声明:凡是她本人的签字和代替我签的字全部都作废。我们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向世人讲清真象,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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