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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康学军 我是98年得法的,2001年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后,当天晚上当地派出所及单位来人将我带走,警察逼我表态,不准出来证实法。由于自己当时人心太重,意志不坚定,没有从法上认识,错误的认为只要自己不是真心的,写什么也无所谓,就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使自己修炼的路更加坎坷艰难。现在我严正声明,当时写的“保证书”作废。我要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随师证实法,坚定正念,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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