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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林学青

    我今年41岁,1997年2月得法。1999年7.20以后多次到北京护法,最后一次步行18天,被公安非法抓回来后,开除公职,非法关進劳教所。从2000年11月5日到2001年8月24日我在劳教所度过。由于人的观念太多,学法不深,没有理智的去洪扬大法,以致被邪恶钻了空子,写了“悔过书”等,给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从劳教所出来后,由于亲人对我的不理解,使环境非常恶劣,自认为大法已在脑中,就被怕心所带动,放下了炼功、学法。通过跟同修交流,我找到了自己的不足:“我修大法,按真善忍做没有错,我要把怕心去掉!”所以我郑重声明,我在劳教所写的所谓“悔过书”全部作废。从今后,我一定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真正修炼大法,努力去掉人的观念,突破自己,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学法、炼功、讲真象,真正做到助师世间行,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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