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凤华 我1998年修炼法轮功,一身病魔的得到了飞跃的康复。7.20以后在家被非法绑架,拘留40多天并被勒索罚款4000元放回。邪恶集团利用媒体迫害大法、诽谤慈悲伟大的师父,不让修炼“真 善 忍”,千家万户遭到了非常不公正的待遇。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我去了北京,在天安门与功友一起打横幅,又被非法绑架,绝食16天被送回。2000年春节的时候,在家里无缘无故又遭到绑架,被送往劳教所强迫洗脑10个多月。在迷糊的状态下,说出、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特此声明,在高压迫害下,所说的、所写的一切作废。在今后的修炼的道路上,一定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