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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翠芬 我今年50岁,修炼法轮大法后,全身病都好了。99年7月20号,邪恶非法镇压后,全家人干扰我炼法轮功,我想这么好的法,这么好的师父,我不能放弃,我一定要走出去证实大法,为师父争光。2000年我和同修一起走出去,到北京讲真象,被恶警抓回。因承受不住恶警的折磨,背叛了大法,供出了同修,我对大法、对师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我知道我错了,我诚心向师父认错。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以法为师,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精進不停,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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