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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奕兵

    我于1996年喜得大法。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悟性差,一直都不精進,99年后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2004年4月,经伟大的师尊慈悲指引,我又回到了修炼的路上。2004年12月在劳教所看望自己的亲人时,填写了一张办理(会见证)的表,并在上面签了字。表上有诬蔑大法的话。由于不远千里三次到劳教所都没见着,想见亲人的执著心太重,违心的签了字,现严正声明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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