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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邢春荣 我97年有幸得法,身体受益无穷。自1999年7.20迫害大法,村干部找我们写“保证书”不让炼功,当时心想只是表面写写,心中有法就行,没有认识到顺从邪恶。2000年底乡派出所把我带去让我按照他们写成的不许炼功和邪恶谎言抄写下来,虽然不是自己真心写的,也是顺从了邪恶,给自己修炼和大法造成了很大损失,现在我严正声明以上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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