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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孔繁英

    1999年7.20以后,在铺天盖地的邪恶非法镇压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太重,在当地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交了大法书,给大法造成了损失,自己后悔莫及。在此,我严正声明:7.20以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要按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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