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周翠玲

    99年7.20时,村领导叫我们村的大法弟子写“保证”,我当时认为写就写吧,反正就是一张“保证”,回家后还照样炼。到2000年初乡派出所又叫我们乡里的几名大法弟子写“保证”,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又顺从了邪恶写了“保证”。今天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